
供应上海废纸配额,进口许可证,国内收货人申请登记咨询
发布时间:03月02日
详细说明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1号)的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国内收货人可以通过我局“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提交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在网络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的30天内,国内收货人应将全套书面注册登记材料寄送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通过网络申请注册的国内收货人在电子提交注册申请成功后,可获得查询密码,以便了解本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注册登记资格后的监管状态。